福建永春法院:法官进乡村 树下解纠纷|当前播报
发稿时间:2023-06-25 19:58:28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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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汪思翰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法院桃城法庭的法官走进永春县湖洋镇吴岭村,在“树下调解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调解,一起时隔8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悄然化解在炎炎夏日的绿荫树下。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也是多年好友。2015年8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36000元,后因被告经营不善导致借款未能及时偿还,原告曾在2016年就已诉至永春法院,后因双方庭外和解撤诉,但撤诉后被告仅偿还9000元,至今未再还款。
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为多年好友,对借款事实也无争议,存在调解空间,便深入当地开展近邻树下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知晓了被告的难处后主动为双方拟出分期还款方案,该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符合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双方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达成一致,签署调解方案。